各单位,各部门:
《长春光华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学风建设的实施办法》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春光华学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
长春光华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学风建设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长春光华学院学风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开放、包容、国际化”的办学理念,弘扬“和谐勤勉、开拓争先”的优良校风,遵循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坚持教育引导和管理服务相结合、教风建设与学风建设相结合、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教育引导学生热爱学习、主动学习、善于学习、全面学习。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素质培根、思想铸魂、专业启智、文化润心”育人体系,努力构建以思想引学风、制度树学风、管理促学风、榜样带学风、活动育学风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三全育人”向纵深发展,抓实“五育并举”综合举措,促进学生学习效能有效提升、学业成绩有效提高、综合素养有效增强。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生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和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教师工作部、科研处、宣传部、校团委、校友办公室及各教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是整体设计、统筹推进学风建设工作,对学生学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协调,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学生学风建设日常工作。
各教学院成立学生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本院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系主任、团总支书记、教师代表、辅导员、学生代表等。其职责主要是对本学院的学生学风建设进行决策、协调和组织实施,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解决。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目标引领,激发学习内生动力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准确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特点,积极拓展贴近学生、贴近实际的思想政治教育载体,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人生理想和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激发学习内生动力,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教学单位)
2.深化学生养成教育。将养成教育渗透到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之中,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注重对学生思想、行为、教育、管理的引导,使养成教育由自发转为自觉,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教学院)
3.夯实新生入学教育,重点做好新生入学适应教育、专业认知教育和校规校纪学习教育,特别是学习方法和学习环境适应教育,为新生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给学生以人生启迪、智慧光芒、精神力量,引导学生主动规划大学生活,树立明确学习目标,激发学习积极性。(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教学院)
4.强化学生考研教育。将考研管理、服务及指导贯穿学生整个大学学习阶段,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对有考研意愿学生进行分类指导、分层培养,有针对性加强学生专业课教学,实现考研录取率逐年稳步增长,以考研促学风。(责任单位: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5.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教育。面向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开展职业价值观教育,指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强化就业能力和创业意识的培养,全面提升学生自我认知能力、行业和职业认知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个人职业发展目标,增强学习动力。(责任单位:创新创业学院、各教学单位)
6.加强典型示范教育。对在学习、学术科研及创新创业等重大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以及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宣传和表彰,切实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学生成为良好学习风气的维护者和践行者,营造优良学风氛围。(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教务处、校团委、各教学单位)
7. 加强诚信教育。通过入学教育、考风考纪主题班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考试规定和考试纪律,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与自律意识,培养学生严谨治学的良好态度,努力杜绝学生考试作弊及学术不诚信行为发生。(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二)加强课堂促学,提升学习质量效果
1.加强课堂纪律管理。夯实第一课堂主体责任,明确专任教师是保障课堂教学效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率先垂范,提前十分钟进教室,上课铃响前调试好多媒体设备;主动承担课堂考勤和秩序管理,积极创建无手机课堂(手机为教学用具课程除外),减少直至杜绝学生上课迟到、旷课、早退、玩手机、抬头率低等不良现象,不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责任单位:教务处、教学评价中心、各教学单位)
2.加强课堂出勤管理。任课教师、辅导员等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学生的出勤考核和管理,并做好记录。学生应严格按照学校及学院要求,准时参加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不迟到、旷课和早退,确因事、因病等无法参加,需按规定严格履行书面请销假手续。(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教学单位)
3.加强学生课堂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学生“戒迟到早退、戒衣冠不整、戒玩耍手机、戒偷懒睡觉、戒吃喝吵闹”,自觉遵守课堂各项管理规定,刻苦学习、认真钻研,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4.加强晚自习管理。加强学生晚自习出勤和质量管理,开展好“特色晚自习”,通过多样化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激发学习热情,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教学院)
5.严格教室(寝室)卫生检查评比。加强学生教室(寝室)卫生、安全检查,大力开展文化创建活动,打造整洁、健康、文明的学习生活场所。(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教学院)
(三)强化队伍优辅,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1.发挥任课教师的主导作用,以优良的教风带动和改进学风,为人师表、教书育人,通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学习兴趣,主动关心学生成长。(责任单位:教师工作部、教务处、教学评价中心、各教学单位)
2.发挥班导师的指导作用,扎实开展学业成长和专业思想教育,通过与学生沟通和分析学习成绩等途径,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指导、督促、帮助自控能力较差的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责任单位:教务处、各教学院)
3.发挥辅导员的引领作用,修订完善辅导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辅导员在学生学风建设中引领作用,开展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选树、宣传优秀典型,使辅导员真正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教学院)
4.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打造学习型寝室、学习型班集体、学习型团学组织等,让学生做学习、活动、生活的主人,教育引导学生主动学习、自主探究、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教学院)
5.发挥家校协同育人作用,建立健全家校沟通联系机制,构建完善家校联络平台,达成教育共识,强化教育合力,共同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克服学业困难,助力学生成长成才。(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教学院)
6.发挥学生骨干的带头作用。加强学生骨干教育,各级学生骨干、学生党员自觉参与到学风建设中来,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成才作用,成为学风建设的骨干和主力军。(责任单位:校团委、各教学院)
7.加强团学组织的凝聚作用。做好学生骨干选拔,各级团学组织履职树立明确学风导向,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正学风,人人创学风”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校团委、各教学院)
(四)打造特色活动,拓宽学习提升渠道
1.以各类学术讲座、沙龙为载体,通过知名专家学者和优秀校友的学术报告、分享会、讲座等有效形式,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责任单位:教务处、科研处、校友工作办公室、校团委、各教学单位)
2.以各类竞赛活动为载体,通过定期举办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专业知识和技能竞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责任单位: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3.以科技创新活动为载体,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培育科研成果,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和能力。(责任单位: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各教学单位)
4.以“一院一品”活动为载体,结合学科和专业特点,广泛开展学风建设系列活动,充分发挥第二课堂育人功能,注重经验总结与推广,打造学生工作和学风建设品牌。(责任单位:校团委、各教学院)
5.以专业社团活动为载体,引导学生积极开展第二课堂专业活动,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责任单位:校团委、各教学院)
6.以实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教育体系,组织引导学生参加各种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责任单位:教务处、校团委、各教学单位)
7.以校园网络为载体,通过整合和开发网络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网络教育活动,主动占领网络阵地。(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宣传部、校团委、各教学院)
(五)开展学困帮扶,切实解决学业困扰
1.加强学业警示。对经常出现旷课等违纪现象的学生,适时进行交心谈心、批评教育,对学习成绩较低、考试不及格课程门次较多、考试违纪的学生要保持与家长的密切沟通,签署学业预警知情书等方式及时予以预警。(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教学院)
2.开展朋辈学业帮扶。完善朋辈互助体系,构建学院-班级-寝室联动机制,发挥学生骨干作用,积极开展“国奖一帮一”“党员一帮一”活动,切实帮助学业困难学生找原因、明目标,掌握方法、树立自信,调动其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教学院)
3.做好特殊群体帮扶。深入细致地做好学业困难、就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心理异常及其他重点关注学生的帮扶工作,给予适时的关爱和帮助,引导和教育他们正视困难,自强自立,自尊自爱,勤奋学习。(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就业指导中心、各教学单位)
(六)健全评价机制,树立明确育人导向
1.不断完善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测评体系,坚持“鼓励个性发展与全面进步、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原则,鼓励学生争当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教学院)
2.依据《长春光华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与管理办法》《长春光华学院大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奖励办法(试行)》,对学生在学术研究、科研活动、重大学生竞赛活动中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责任单位: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3.将学生学风建设成效纳入评选优秀班级的重要条件,积极开展“学风建设先进班集体”“学风建设先进寝室”评选,打造一批优良学风班级和寝室,以优良的班风和寝风带动学风。(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教学院)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站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政治高度认识学生学风建设的重要性,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细化工作方案,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精准施策,彰显特色。各单位、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学生需求,有针对性开展帮扶指导,对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教育,在各项工作中彰显学院特色,做到既有共性,又有特性。
(三)强化宣传,建立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利用校园内外媒介及新媒体平台,全面宣传我校学生学风建设取得的成效,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认真做好学生学风建设研讨工作,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学生学风建设长效机制,用制度保障学生学风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与修订。原《长春光华学院学风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长春光华校字〔2017〕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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