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浩,吉林省长春市人,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延边大学艺术学院。2019年3月参加工作,曾就任现代教育学院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等职务,2020年9月至今担任学生工作处(部)学生资助科科长。荣获2023年度吉林省“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长春光华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共产党员先锋岗”等十余项荣誉称号。
学生资助科工作职责
学生资助科主要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征兵入伍学费补偿及减免、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各项资助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范围是:
一、负责宣传、执行国家和吉林省的各项资助政策,起草、制定、修改学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二、建立并完善以奖、贷、助、勤、减、补为主体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三、组织各教学院开展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对受助学生进行跟踪调查。
四、组织各项奖助学金审批及发放工作;负责全校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批发放及学生“绿色通道”的管理。
五、配合省资助中心、国家开发银行组织、协调做好在校生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做好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
六、做好学校应征入伍大学生的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学生的学费减免工作。
七、负责各类涉及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资料的分类与存档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走访慰问工作。
九、定期向上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报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进展与落实情况。
十、办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吉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交办的其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