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激励辅导员发扬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奖励在各领域有突出贡献的辅导员代表,树立榜样和典型,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更高质量的服务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重在建设”,深化“三九八六”育人体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对各个领域工作实绩突出、工作时间较长、愿意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基层一线优秀辅导员进行奖励,加强学生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助力光华学院建设。
二、组织机构
成立辅导员专项奖励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柏发
副组长:郑向光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李洪雨 李继红 张贺朗 张 烨 孙 强
赵 丹 赵 涵 秦成伟 戚旭娣 梁 兵
韩景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三、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专项领域优秀专职辅导员,且必须在我校辅导员岗位工作满一年,项目评定或执行年度离岗人员不在奖励范围内。
四、奖励名额与标准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不同领域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辅导员进行奖励,每项奖项评选一名,按照申报人员的最终评分确定奖励候选人。
五、评审方式
辅导员专项奖励的评审采取个人申报、学院推荐、资格审查、综合评定,评定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六、评选项目和参选要求
(一)科研创新奖
辅导员科研能力与辅导员专业化发展紧密相连,提高辅导员科研能力是辅导员专业化发展和职业化进程的内在要求,也是新形势下推进辅导员工作创新性开展的现实要求。
参选要求:
积极参加校内外科研工作,有刻苦钻研精神,善于分析,勤于总结,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域,有自己的研究方向和见解。每学年科研结项或发表论文,且以学生工作为研究对象。
1.科研课题或项目:国家级课题主持人奖励5分,参加人员(前8位)奖励3分;省级课题主持人奖励3分,参加人员(前5位)奖励2分;校级课题主持人奖励2分,参加人员(前3位)奖励1分。
2.论文: 以第一作者发表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论文,国家级刊物奖励3分/篇,省级刊物奖励1分/篇。
3.出版著作或教材(特指以学生工作为研究对象的著作或教材):主编奖励 5分,副主编奖励3分,参与编写奖励 1分。
(二)自媒体建设奖
充分运用网络平台传播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在网络阵地中的作用,合理构建绿色有益的网络环境,与时俱进地开展学生教育工作。
参选要求:
1.拥有个人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平台,有效利用,关注度高(关注人数>200)。
2.推送文章传递正能量,内容与学生工作息息相关,更新频率较高,且阅读量均达到100以上。
3.原创文章参加国家、省级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比赛、评选活动获奖的。
(三)社团优秀指导教师
在社团日常管理过程中强化思政教育工作,调动学生参加各类大赛的积极性,协助专业教师指导学生的专业技能, 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进而促进社团创新成果、活动业绩的获得。
参评要求
1.指导学生开展常态化的社团日常管理, 借助社团平台通过同伴引领作用渗透式地开展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所带社团制度健全,机构设置合理,活动参与度高,社会认可度较好,并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活动方案。
3.所指导团队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称号或参加各级比赛层次高、成绩好。
(四)教师养成教育优秀指导
养成教育项目认领后能够进行深刻的理论研究,并有效的指导各院养成教育小组开展工作,并在养成教育工作过程中起到执行者、协调者、模范者的作用,更加贴近学生,以身示范,使学生能够变被动为主动,自觉养成良好行为规范,具备自主学习能力的优秀大学生。
参评要求
1.习惯养成项目研究有深度,有自己的研究方向和见解,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2.组织的养成教育活动有特色,参与度高,学生认可度高。
(五)心理健康工作优秀指导教师
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作为辅导员几项基本能力之一,是考量辅导员能力的重要指标。辅导员作为大学校园中的基层学生管理工作者,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参评要求:
1.组织学生按时完成心理测评工作,普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出本院筛查工作计划,做好学生心理档案归档,对于重点学生有追踪记录。
2.做好心理健康宣传普及工作,包括5月心理健康活动月活动及各院自行组织的活动,做好活动材料整理上报工作。
3.加强学生组织建设,做好班级心理委员的选拔,做好本院心理健康委员会指导工作。
长春光华学院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Copyright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长春光华学院 版权所有
热线电话:0431-81175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