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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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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4 年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4-04-03

各教学院:

为做好清明节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晚自习安排

4 月 4 日(星期四)—4 月 6 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 3天。4 月 7 日(星期日)上课。教学安排另见教务处通知。

4 月 3 日(星期三)晚自习取消,4 月 7 日(星期日)正常开展。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各教学院要全面细致做好人身财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出行安全等知识普及和常识教育,做到教育全覆盖、无遗漏,提醒学生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寝室,教育引导学生在缅怀先烈,悼念亲人的同时,应该文明祭扫,防范火灾。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放假前,各教学院要集中力量,深入学生宿舍,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提醒学生离校前注意关闭门窗、水、电等。

(三)做好离校、留校学生管理。各教学院要精准掌握离校、留校学生动向,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规范学生请假流程。对离校学生要掌握离校原因,做好离校学生管理,要切实关心留校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实际情况,及时处理学生存在的各种问题。

(四)精准报送学生返校信息。各教学院要在假期结束后,及时做好返校学生统计工作,精准掌握、报送学生返校情况,并于 4 月 7 日上午 10:00 前,通过微信“数据报送群”填写《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完成本院学生返校及未返校学生的数据报送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24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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