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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光华学院毕业生毕业教育工作方案

2024-06-03

为切实提升我校毕业生思政教育成效,激发爱校荣校情怀,培育感恩奉献之心,输送爱党报国人才,营造健康有序、生动活泼的离校氛围,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和谐离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目标,将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毕业生理想信念、价值取向、使命担当等教育,秉承“立志、博学、诚信、创新”的校训,以“爱校感恩”教育为切入点,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开展丰富离校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实际困难,营造温馨离校氛围,保障毕业生安全健康离校。

二、教育主题    

怀青春志成圆满学业,惜母校情树美好人生

三、教育要求

1.教育对象:全体毕业生

2.教育时间:5月-6月

3.教育内容:包括明志教育、适应教育、情感教育三个大方面,学院可结合专业特点增加教育内容。  

4.教育方式:采取集中教育和分散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可创新教育方法、手段。

二、主要内容

(一)明志教育

1.理想信念教育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好主题班会,加强爱国主义、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感、职业发展等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三观和科学职业观,以及家国情怀与奋斗精神,树立远大理想和共同理想,提升“四个自信”,将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事业。

2.党员党性教育组织线上线下专题党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使学生学史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号召学生党员带头做好论文、遵纪守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明确党员责任,践行初心使命,增强党性、服务和责任意识。

3.榜样激励教育组织优秀毕业生评选、创先争优评比活动,做好宣传,展示优秀学生蜕变和成绩,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氛围,宣传优秀事迹和感人故事,激励毕业生与祖国同行、为人民奉献。

4.毕业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安全教育,督促完成课程学习和考试,确保毕业。加强离校期间安全和文明礼仪教育,维护秩序。通过安全提示和信息推送,让毕业生熟记校规校纪,增强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事件,强调宿舍安全,提高防护能力,避免违规违纪。

(二)适应教育

1.心理健康教育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毕业、学业、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建立“一人一案”工作机制,通过谈心谈话、心理咨询和团体辅导等做好心理疏导和帮扶。开展危机排查,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落实干预机制。

2.就业创业教育动员参与简历投递和应聘等,加强就业教育。依托创新创业大赛等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培育精神,宣传先进典型,鼓励自主创业,关心特殊群体就业,加强应征入伍宣传,介绍优惠政策,开展主题活动,鼓励到部队成长成才、报效祖国,引导到基层就业、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三)情感教育

1.感恩诚信教育开展感恩教育活动,引导回顾成长历程,感悟母校培育之恩,珍惜情谊。鼓励师生通过新媒体平台发表寄语,激发感恩情怀。开展毕业感言等征集活动,线下开展考研就业交流会等活动,引导识恩、知恩、感恩、报恩、施恩,鼓励心怀恩情做出杰出成就。结合课程考试、毕业设计、贷款还贷、就业签约等,强调诚信档案与个人及立业的重要性,教育学生“以诚信为本、以诚信立身”。

2.文明离校教育营造和谐文明、安全有序的离校环境,倡导和力行文明健康的离校方式,做当荣之事,拒为耻之行。引导教育毕业生注重自我形象的塑造,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有意义的活动,进一步增强毕业生的母校情、师生情、同学情,使毕业生大学生的学习、生活留下美好记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教学院要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精心设计教育内容和形式,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毕业生的实际问题,让毕业生感受到学校的关怀和温暖。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教学院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毕业生离校教育的重要意义和工作安排,营造浓厚的氛围。

(四)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各教学院要认真总结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四、其他事项

各教学院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每年年初将当年毕业生教育工作方案发到邮箱2646258229@qq.com,学校将对学院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学院毕业生教育工作总结请于每年710日前完成,并发到此邮箱。

学校将对各教学院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将检查评估结果作为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联系人:学生工作处 王晓伟,联系电话:81605。

工作方案从2024届毕业生开始执行。

工作方案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处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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