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思路
充分发挥教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的主体作用,构建良好的创新人才培养环境,自2014年起所有大一大二年级全面实施班导师制。每位班导师管理一个班级的学生,引导学生在专业学习、学术活动、课外科技竞赛活动等方面开展专业实践,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在学生学业和未来的择业、就业上给予指导。
2.已有基础
2014年制定了《长春光华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意见(试行)》,第一批聘任班导师159名、班导师助理54名;第二批聘任班导师177名。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全体班导师爱岗敬业,对工作有责任心,对学生有耐心,在养成教育、能力培养、第二课堂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培养应用型人才及学校转型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3.建设方案
(1)加强保障,夯实导师制度建设基础。成立学校班导师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班导师遴选和聘任制度,班导师职责界定,班导师的待遇及考核制度,确保班导师制能够成为学生管理工作的一项长效机制。
(2)明确职责,确保班导师制度有序推进。班导师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四个方面:思想引导、学业指导、行为引导、心理疏导。
(3)创新管理,采用导师双向选择机制。一是专业对口,学院以班级为单位配备班导师,在导师遴选的过程中采用专业对应的办法,确保导师的专业方向与学生的所学方向一致。二是双向选择,让学生和老师相互了解各自的信息,然后学生根据自身需要自愿向符合导师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由教师根据自身教学情况判断是否同意接受,最后将信息反馈到管理部门。导师的指导不尽责或者学生根据个人发展情况提出更换导师,可以更换导师或者解聘导师。
(4)强化执行,完善班导师评价机制。制定一套完善的评价监督体系,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班导师进行年度考核。学校对班导师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和评优活动,主要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分别以自评、学生评和主要工作业绩为指标(学习优良率、不及格率、重大竞赛获奖率、违纪人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对不合格者及时予以更换,并将影响其下次岗位聘任。对校级优秀班导师,学校予以表彰及奖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和评优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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