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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光华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筛查方案

2021-09-14

长春光华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筛查方案

 

 

心理健康筛查工作是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的重要 环节。根据心理普查结果对学生进行筛查回访能够有效辨识心 理异常学生,并及时提供心理援助,大大降低由心理危机引发 的恶性事件的发生率,对于保障学生身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 4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 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 际,为做好我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工作,特修订学生心理健康 筛查方案如下:

一、筛查时间

为保障普查结果的实效性,各教学院应在普查结束后两周 内完成筛查工作。

二、筛查范围

普查结束后,各教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筛查方案,确定 筛查对象,参考《结构化回访提纲》(见附件1)组织辅导员 有计划、分批次的进行筛查。

对于有轻生意念、自杀风险极高的学生应第一时间进行回 访,并进行自杀风险评估(见附件2)。自杀风险等级四星及 以上的学生应启动心理危机干预流程。自杀风险三星及以下的 学生应建立心理档案,并定期追踪回访。

没有轻生意念,但 UPI 结果显示A 类或自杀风险较高的学 生应列为第二批次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学生面临的压力和困 难,给予必要的帮助,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应建立心理档案, 定期追踪回访。

UPI 结果显示 B 类,或《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问卷》某项 分量表分值极高的学生,可列为第三批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回访或在日常工作中留意学生动态,如遇学生遭遇挫折难以自 行克服时应给予必要帮助和支持。

对于普查结果未显示异常,但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到可能存 在心理异常的学生,也应进行筛查访谈,并及时处理。

三、筛查要求

1.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成员应组织本院辅导员认真落 实本教学院筛查计划,避免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避免心理异 常学生因未得到及时的支持和帮助而导致恶性事件的发生。

2.根据普查结果及时制定本教学院筛查计划(见附件5), 提交心理中心,并于普查结束后两周内完成该计划。

3.对于有轻生意念的学生务必在第一时间进行自杀风险

4.认真、如实填写《学生筛查记录单》(见附件3),并保 护学生隐私。

5.对于需要建立心理档案的学生应做好建档工作(见附件

4),并保护学生隐私。

6.筛查中发现危机个案应及时上报心理中心,并启动心理 危机干预程序。

7.做好普查前教育工作,避免学生因胡乱填写造成心理异 “假阳性”的情况。

8.筛查结束后一周内将本教学院筛查结果(见附件6)及 时提交心理中心。

9.做好重点关注学生的追踪回访工作,及时汇报学生动 态。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长春光华学院2018年秋季心理健康普查筛查方案》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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